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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评论] 偏好“政绩工程” 根在权力任性

        2019-02-14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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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甘肃省榆中县花6200万元修两座秦汉仿古城门、大型雕塑及广场,近日被住建部批为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实际上,早在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中央就叫停“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晒出了对各地“政绩工程”的治理清单:全国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共有418名个人被查处。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各地的领导干部本应认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危害和后果,与之坚决说不。然而,有的领导干部偏偏很健忘,依然偏好“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比如甘肃省榆中县,虽属于国家贫困县,当地主政者却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在2016年榆中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后,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盲目立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按理,花大钱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报当地人大审批通过。但事实上,不少地方都是“一把手”说了算,人大的监督根本就不到位。由于“一把手”在公共预算经费的使用上自由裁量权太大,而当地人大又没有发挥相应的监督和审批作用,所以导致“拍脑袋”决策现象严重,面子主义、官僚主义很严重,造成很多荒唐、奢侈、浪费,甚至背后有腐败的工程屡禁不止。因此,一些地方的主政者偏好“政绩工程”,根在权力任性。

一些地方的主政者偏好“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经费投向发生严重偏差,迟滞民生发展,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破坏党政机关公信力,有百害而无一利。要遏制歪风,避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再出现,尤需管住任性的权力。

一方面,强力问责规制权力任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反映,触碰纪律红线,应依纪严肃惩处。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造成巨大浪费,形成巨额债务拖累地方发展的,应严肃问责当时的主政官员。通过严肃问责,使搞“政绩工程”者失去面子、形象和位子,形成震慑效应,从而断掉其他领导干部走这条路的念想。

另一方面,强化监督防止权力任性。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一要强化人大监督。完善和健全地方预算监督管理,严控“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资金使用。地方人大机构要敢于对政府部门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投出反对票。二要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一些领导干部热衷“形象工程”可能源自腐败的动机,在清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时,纪检监察机关需介入,查清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的线索,一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三要强化群众监督。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传统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发动群众监督、引导媒体监督、借力科技监督,织密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让“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