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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文山中支扎实推进疫情期间防电诈工作

        2020-03-26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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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苏丽霞 通讯员王家富报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期间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人行云南文山中支积极主动作为,以六项强化举措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履职保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实施,扎实推进防范工作,切实保护好疫期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关于调整充实文山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职责的通知》和州级联席会议2020年第1次全体会议的部署要求,人行文山中支于3月11日调整充实了文山州银行、支付机构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人行文山中支行长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辖内州级各银行、支付机构等1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行领导、联络员,指定牵头部门、协作部门,进一步夯实工作保障,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警银合作。以工作需求为切入,加强与州公安局的工作协作,畅通协作机制,形成合力。3月12日,人行文山中支与州公安局召开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会,共同分析研判打击治理全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研究了银行机构派驻州公安局反诈中心的岗位职责、资源权限,“背包客”监测与识别,非柜面业务反制措施,联合宣传,情报会商,案件协查,线索移送及核查等具体工作,达成共识,每季度召开1次联合工作例会,建立反诈骗宣传信息推送平台。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协作,今年1至3月,文山中支共移送线索6条,协助开展案件查询4件次,警银信息交流与互通8次,为线索核查、案件侦办提供详实可靠的信息支持。

  强化责任压实。3月11日印发《人行文山中支关于加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文山州银行、支付机构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级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纵横结合、条线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责细化并嵌入到业务流程中,做到条线(纵向)到底到点、横向牵头部门与协作部门之间信息获取与交流通畅。截至3月24日,州级各银行、支付机构建立重点联系人制度,明确了第一责任、主要责任等责任人范围共41人(直接责任为业务经办人员),切实将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强调严肃制度执行,对涉案倒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从快责任追究与处罚。

  强化督促指导。人行文山中支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督导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督导有机结合,从2月6日至3月20日,组成督导组到11家州级银行机构对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管理指标,采取约见谈话、季度工作汇报、综合评价等方式,从严从细考核登记,强调严肃制度执行,对涉案倒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从快责任追究与处罚,及时传导监管意图。及时转发上级行和公安机关的风险提示,提供咨询解答,提供宣传工作所需案例、图册等,指导开展被骗群众的劝阻工作,及时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强化重点要求。按照《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以及上级行关于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会议纪要、工作通知等,逐项列明五项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工作内容和风险控制要求,通过明确重点内容及监管红线,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提高对制度规定的敬畏感,促进制度规定和防范措施的全面落实。

  强化专项整治。3月13日,人行文山中支印发《关于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专项整治,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监测分析及线索移送专项行动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主题宣传等三项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和目标要求,补齐短板,促进落实开立或使用账户承诺机制,违规使用账户惩戒机制,搭建全方位的宣传平台,有效提升社会公众防范识别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诈骗案件频发高发态势,降低发案率或损失金额,提升防控成果,为全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各银行、支付机构的实施方案、计划等均已制定完成,整治行动工作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