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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江苏将新增58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

        2022-01-20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南京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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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内各地对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以及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初步摸底调查后,我省确定并上报58万套(间)的“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其中,2022年计划新开工(筹集)14.8万套(间)、基本建成7.3万套(间)。

  我省还要求“十四五”期间,南京、苏州作为我省人口净流入最多的两个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总而言之,通过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到“十四五”末有效缓解全省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需矛盾,使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得到明显改善。

  加大政策支持,

  吸引多主体投资

  不同于以往的住房保障以政府投入为主,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注重引导多方参与投资和运营,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多方式保障。由于建设和运营租赁住房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社会资本积极性较低,我省在土地、审批流程、补助资金、税费、金融、民用水气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国家和省政府明确,以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为主,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意味着什么?省住建厅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副处长黄清解释,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只愿意建房出售,而不愿意建房出租。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土地可以不花钱或花少量的钱;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不补交土地价款,土地也不用花钱。这些政策支持力度大、含金量高,能够极大地降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成本,结合税费减免和民用水气等优惠政策,让市场主体愿意从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此外,由于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主要在主城区,或在新市民、青年人比较多的产业园区内,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可以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在有需求的地段,避免建在偏远的郊区,有利于实现职住平衡。

  范信芳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且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建立新的住房制度和住房保障体系息息相关。我省明确,市、县(市、区)政府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主体。明年起,我省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我省还将把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管理,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品质。(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