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京在线>社会>评论>正文

南京镇江协同立法:破解跨市域轨道交通难题

        2021-12-28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南京在线

分享到:

  12月16日( 申冉)从省会南京到句容的城际轨道,是江苏省内第一条跨不同行政区域的轨道交通线路,对促进宁镇扬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如何确保一条火车线在两个行政区域内的执法主体和标准的统一?南京、镇江两地日前分别提交了《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同时就《决定》进行立法解读,保证该《决定》于2022年1月1日在两地同步实施。

  “此次协同立法是实质推进跨市域制度协同的务实之举,有助于进一步强化跨市域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支撑,推动生产要素在都市圈内跨区域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不断提升南京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水平。”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吴云表示。

  跨界新动作带来治理新课题。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跨省界、市界,意味着不同行政区域存在管理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标准等方面的差异。“迫切需要在硬件基础设施通达的基础上,统筹制度设计,构建综合协同一体化联动体系,为实现跨区域、同城化管理功能提供法治保障。”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告诉。

  今年5月,第三次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年度行动计划正式确立“实质性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探索”的任务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正式立法程序,抓住问题核心,明确立法体裁,提出了以“小快灵”方式分别出台法规性决定的动议。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整个立法过程中,两市共同研究、紧密配合,围绕建立一体化协同机制、推动“分段而治”转为“有机整合”的目标相向而行,不论是立法程序还是制度内容上都具有高度一致性和衔接性。

  看到,《决定》共十一条,包括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协同机制、授权条款、禁止行为规定等。

  据姚正陆介绍,《决定》就是要从立法定位上着重把握好三对关系:一是南京和镇江同步立法的彼此协调关系。两市分别依法授权,强化制度对接,实现列车车厢内的执法主体、行为规范和管理标准的统一。二是南京市两部法规的新旧衔接关系。注重与既有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关于乘客行为的规范保持一致,维护南京市法规体系稳定和内在和谐,降低守法、执法成本。三是破解当前难题和促进长远发展的以点带面关系。打造开放性的法规范本,既指导即将建成运营的宁句线的执法实践,也为南京都市圈今后更大范围的交通互联预留制度接口。

  《决定》的颁布实施,不仅对轨道交通引领南京都市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对国内跨市域城市轨道交通立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参与了《决定》出台前的专家论证会以及组织研讨会。他认为,《决定》不仅提升了国内跨市域城市轨道交通立法的层级,同时,通过法规授权方式积极发挥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公共管理职能;此外,还明确了南京都市圈跨市域轨道交通城市人民政府联合协调机制的法定地位。

  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告诉,《决定》的出台为推进宁镇扬一体化、镇江加速融入南京都市圈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还将有力助推镇江特别是句容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开展“小快灵”立法的生动实践。

  南京市地铁集团副总经理蔡玉萍告诉,本次《决定》的颁布实施,为宁句线开通运营及时提供了法治保障,解决了跨市域列车运营同城化管理问题,实现了列车车厢内的执法主体、执法事项和执法尺度的统一。

  句容市民陈倩女士体验了即将通车的宁句轨道交通,她笑着说:“以前从句容到南京市区,除了坐大巴车、公交车就是开私家车,但是坐车换乘很繁琐,开车停车费也很贵,交通出行很不方便。现在,地铁开到了家门口,去南京真的是超级方便。这不仅让我们在出行方式上会有更多的选择,而且出行的便捷让我们的生活品质有了相当大的提升。”

  根据当地规划,随着宁句城际开通,宁马、宁扬、宁滁线也将于月底开工建设,南京“九射一联、融入中心”的市域线网络布局即将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