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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出台“支农盐十条” 助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

        2023-02-15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南京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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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出台“支农盐十条” 助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7月27日,盐城市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支农盐十条”。于从文 摄

  7月27日(邹源洁 于从文)27日上午,盐城市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刚刚出台的《盐城市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该市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乡村振兴,《政策措施》提出2022年积极向省争取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以上,力争全市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余额超过50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突破3500亿元;到2025年,力争全市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余额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000亿元、4700亿元。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新建说,为了保证以上总体目标的达成,《政策措施》从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对金融需求的角度提出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粮食油料保供、支持生猪等“菜篮子”生产、支持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资金需求、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农产品品牌质量提升、支持涉农主体发展、支持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水平、支持打通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堵点、支持提升金融服务效能10条措施,简称“支农盐十条”。盐城成为江苏首个出台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措施的设区市。

  在组织保障上,《政策措施》提出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盐城市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活动;要开展考核评估,定期对全市金融机构进行考核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要推动协作交流,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优势特色农业项目、农村产业脱贫项目、龙头企业等的支持力度。

  在突出特点上,《政策措施》体现了针对性和创造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及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使命担当,坚持先行先试,积极开展试点试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财政金融支农经验典型。

  下一步,盐城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调研调查、深入研究,力争出台更多的惠农利农的政策意见,真正让农村群体获得实惠,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