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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援助,力挺职工维权

        2022-02-09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南京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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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工会建成职工法援中心157家、援助站894个

  工会法律援助,力挺职工维权

  借助劳动行政监察、争议仲裁,直至诉诸法院,拍卖了企业法人房产,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常州某物流公司12名职工讨回了拖欠一年的12万元“血汗钱”;昆山市某物业公司突然告知保安汤某某“不要来上班了”,并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付拖欠的工资和赔偿金,工会向弱势保安伸出法律援助之手,解决了这起新型用工模式引发的劳动争议;南京某公司工会主席谭某无端受到行政方调岗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打击报复,还是在工会法律援助下,谭某作为工会主席的法定权益最终得以维护……

  省总工会日前评出“全省工会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拖欠工资、工伤赔偿、企业改制、新业态用工、工会干部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等方面,反映了当前职工维权新动向,展现了工会法律援助新作为。

  近年来,全省工会不断延伸职工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完善协作联动机制,丰富力量手段,提升服务质效,已建成的157家职工法律援助中心、894个职工法律援助站,撑起了职工依法维权一片天。

  放大典型案例示范效应

  每两年评选一次的我省“工会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今年是第三次评选。该活动旨在通过有代表性、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以案说法,揭示当前职工权益易受侵害的常见情形,警示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探索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放大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效应。

  为南京某公司工会主席谭某提供法律援助的,是省劳模、北京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世亮,13年前初执业,他就应召加入了南京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团。接案后,张世亮迅速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并最终胜诉。“企业工会与行政方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本案中工会主席因不是企业行政方意图指定的人选,更易受到打击报复。我省明确将工会工作者纳入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在他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组织必须站出来为他们撑腰说话。”省总工会法工部部长何应洋说。

  昆山市保安汤某某,可以说掉进了物业公司安排的“坑”里。入职时,公司以避税为由告知将通过“好活”APP平台发放工资,“要拿工资必先注册APP”,年近50岁、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汤某某不明就里按要求做了,没想到自己注册的却是“个体工商户”,这样一来和公司的关系就成了民事关系而非劳动雇佣关系。这家物业公司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用工目的,劳动者处于被蒙蔽、被欺诈状态,由此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应该无效或可撤销。历经两次庭审,昆山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帮汤某某讨回了公道。

  何应洋表示,当前,“社会化用工”“劳务派遣”“兼职”等新型用工模式快速增长,一些用人单位刻意逃避义务,侵害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此各级工会组织应重点关注并加大监督力度。

  “一站式”解决职工诉求

  多形式多渠道建设法律援助服务阵地平台,特别是推进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站,不断扩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的覆盖面,“一站式”对接职工利益诉求,使职工进一扇门、打一个话或点击一次网络,就可获得维权服务,这是近几年我省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着力方向。

  “以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驻市法院的职工法律援助站为两翼,以19个镇(街道)法律援助站为延伸,我们已打造形成了‘城区一刻钟,农村半小时’的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圈。”江阴市总工会主席张忠说,通过法律援助站点“子导航”服务,职工可在15分钟内,抵达全市22个法律援助站点之一,就近申请法律服务。我们还先后在新桥镇绿园社区等5个社区设立了职工法律服务“夜门诊”,免去了职工上班没时间、下班无地方咨询投诉的苦恼。今年以来,仅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驻市法院的职工法律援助站就成功调解各类劳动争议163件。